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清寒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資格請參閱實施辦法。(請參閱附件)
2.本系名額:1名。
3.申請應繳資料:
4. 除上述資料外,請另附上「申請動機」及「家庭狀況簡述」(以A4紙張繕打,格式不限)
5.欲申請者12月10日起請先至學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
6.申請資料請於12月17日(二)中午12:00前交至系辦,謝謝。
註:依據「輔仁大學法國語文學系所系費繳納管理辦法」第四條之規定:為落實使用者付費之精神及保障本系所已繳納系費同學之權益,未繳納系費者不得參與系學會舉辦或補助之各項活動,及本系所推薦參與之各項校內外甄選活動(含各項獎助學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