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名額:每學年5名。
申請資格: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前15%,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2.申請人數超過5名時需面試。
申請資料:
1.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2.附自傳並詳述學習法文之動機與生涯規劃。
修課規定:
1.應修之科目及學分數請依照申請入本系之學年度規定修習:例如,若於113學年度申請入本系,應修之科目及學分數
需依照本系113學年度入學新生之規定修習。
2.修課方式視同本系學生,除校訂共同課程外,須修滿本院必修(英語)課程、本系專業必修課程及專業選修課程。
3.須依本系課程安排自大一課程循序修讀。(須延畢)
4.本系課程概述:
- 法文必修課:各年級均有必修課,並設有擋修規定。
- 法文選修課:
- 開設於本系三年級及四年級之選修課皆須於雙主修三年級及四年級始得修習。
- 本系三年級及四年級之選修課採預選制,統一由系秘於網路選課前依預選結果代入選課資料,雙主修三年級及四年
級時請隨時注意本系公告之選修課預選說明會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