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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清寒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日期:2024-05-20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清寒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資格請參閱實施辦法。(請參閱附件)

2.本系名額:1名。

3.申請應繳資料:

(1) 申請表(請參閱附件)(須經導師簽名)

(2) 前一學期成績單(轉學生入學第一學期免附成績單)

(3) 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戶籍謄本(請詳閱辦法)

(4) 政府核發之各類就學優待檢免證明(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者)

(5) 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家庭年所低於80萬者,請詳閱辦法)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除上述資料外,請另附上「申請動機」及「家庭狀況簡述」(以A4紙張繕打,格式不限)

5.【實施辦法】及【申請表】請至系所網頁下載。

6. 欲申請者請先至學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系統將於6月3日開放登錄):

(1) 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系統內成績請一律填0);

(2) 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完整金融帳號資料;

7.申請資料請於612()16:30交至系辦,謝謝。

 

註:依據「輔仁大學法國語文學系所系費繳納管理辦法」第四條之規定:為落實使用者付費之精神及保障本系所已繳納系費同學之權益,未繳納系費者不得參與系學會舉辦或補助之各項活動,及本系所推薦參與之各項校內外甄選活動(含各項獎助學金申請)。

檔案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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