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知111學年度第2學期「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申辦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各獎學金申請辦法如附件一至三,申請對象僅限大學部在學學生。
二、本院分配名額暨金額如下:
(一) 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一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
(二) 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一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三) 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一名,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獲推薦同學需準備紙本感謝函於接獲本院通知後繳交外語學院辦公室。
三、本院收件截止日期為112年4月14日(週五)中午12時止,逾時不候。
四、欲申請者,請填寫制式申請表(外語學院用)如附件四,並備齊文件,於截止日期前交至外語學院郝秘書(LA116室)郝秘書辦理,缺件者不予受理。